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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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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1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启动我校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及培育方式

1.我校大创计划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项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北京市级项目(市教委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市创计划”)和校级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校创计划”三类。

2.通过各学院初审推荐、学校集中评审和分级立项确定本年度大创计划项目各级别的项目数量,原则上市创计划的项目数应不超过当年立项项目总数的二分之一,国创计划的项目数应不超过市创项目数的三分之一。

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赛事活动。

二、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校内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要求

1.大创计划项目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在申报之前的课程学习中(包括主修、辅修专业),项目组负责人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组成员必修课无不及格情况,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每位学生(含负责人和成员)同时期限申报1个项目,并保证在校期间能够完成结项

已获批的校内其他类别项目(如挑战杯、新苗计划)不得重复申报,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团队人员不得超过6人。

5.大创计划的每个项目均应设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也可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聘请,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资质;

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如聘请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应同时聘请1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日常管理与协助指导工作。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应由校内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期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项。

四、申报立项安排

1. 522531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选题、前期调研和论证,认真填写《中国社会科学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并将附件1的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版以及附件2的电子版在53116:00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大创计划指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将于526日前后另行发布。

2. 531616各学院大创计划指导小组和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材料初审,组织答辩及立项项目推荐。

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将推荐项目的附件1(项目申报书版、电子版各1份)、附件2项目信息表的电子版1及附件3推荐汇总表版、电子版各1份)61716:00提交至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 6月下旬,学校专家委员会对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和分级立项,项目立项及分级结果报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应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指导小组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负责落实本学院大创计划项目的材料初审、答辩推荐、中期管理、结项验收、经费管理、成果交流等具体工作;设立大创计划指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事宜。

2.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项目立项推荐、中期管理、经费管理以及结项验收等各环节的实施流程及相关要求。

3.各学院要对项目指导教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指导各团队合理合规使用项目经费。

4.所有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学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版材料须盖部门公章,签字须手写,不可使用电子签名。

六、联系方式

学校大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韩老师

办公地点:北综合楼429

办公电话:81360015

办公邮箱:20190041@ucass.edu.cn


附件请见校内通知公告。



教务处                               

2024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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