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劳动节及端午节放假调休和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清明节
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停课,共三天。
(二)劳动节
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停课,共五天。
4月2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按照星期一的课程安排开展教学工作。
(三)端午节
5月31日至6月2日放假停课,共三天。
二、工作要求
(一)节假日前后的课程非不可抗力不可以调课、停课,不可以随意变更教学方式,请各教学单位严格管理。
(二)受法定节假日影响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会同任课教师通过调整教学进度或补课的方式完成教学任务,具体的课程调整或补课方案经开课单位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及研究生教育管理部备案。如需补课,任课教师确定好时间后通过开课单位联系教务处教学保障中心安排具体地点。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任课老师和学生,按照通知时间安排好课程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内容完整,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节假日前如有临时调整变化,另行通知。
教务处 研究生教育管理部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