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现就2025届本科毕业生科研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认真落实。
1.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基本情况和专业特点,制定适合本专业的科研实践学分认定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可以认定为科研实践学分的具体内容),并将方案及时公布给本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可参考附件1中的《科研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结合本学院的实施方案自行确认申请表的格式和内容。
2. 2025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参与科研实践的相关证据材料。
3. 各学院组成科研实践学分认定小组具体认定学生的科研实践成绩,成绩按等级制成绩进行评定。
4. 各学院需在3月28日(星期五)16:00前将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并于5月30日(星期五)16:00前将科研实践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录入完成后并打印成绩登记表签字确认后连同成绩认定的过程性材料报教务处。
联系人:苏老师
电 话:010-52576036
办公地点:新建教学综合楼306办公室
教务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