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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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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8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提升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及水平,加强思政课程及课程思政建设、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和成果共享、加快构建一流培养体系,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提高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师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21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项目应紧密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以育人为核心,通过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发挥教学改革在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建设方向主要是学校、学院、专业层面及通识课程体系等相对中宏观的建设,希望各单位能够有效整合力量,通过项目建设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和规划,为学校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提出可行性建设方案和系统实施方案,更多的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教学成果的积累。

同时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安排

本年度学校将择优立项重点项目5项左右,一般项目10项左右,同时将择优遴选3项参与北京市“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评选。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教师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6月2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书》、《“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ucassjwc01@163.com。

三、项目周期和资助

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经部门申报及相应评审后由学校统一公布。重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项的,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可以适当延长建设周期,但原则上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项目获准立项后,学校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6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资助经费分年度划拨,经费按照《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号)和学校相关规定使用。

四、项目结项与验收

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和结项成果证明材料。学校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评审验收,评审合格准予结项并发放结项验收证书。

重点项目结项成果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发表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一篇;

2.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两篇;

3.获得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省部级以上教学类奖项一项;

4.获得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省部级教学研究课题一项;

5.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与做法获得教育部或国家级新闻媒体的推广报道。

一般项目结项成果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一篇;

2.获得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校级以上教学类奖项一项;

3.获得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省部级教学研究课题一项;

4.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与做法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新闻媒体的推广报道。

联系人:韩杨  张洪磊    联系电话:010-81360183

附件:

1.“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书

2.“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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