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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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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0   点击量:

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规范毕业实习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进行工作部署。各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习计划制定、指导教师遴选、实习形式与方式确定、实习单位审核、过程检查与监控、安全教育、工作总结等各环节的组织和实施。

(二)开展实习活动。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2022届本科生毕业实习时间。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中实习、分散实习等灵活多样的实习方式,基本原则是实习单位和实习工作的选择应注意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相结合,并兼顾就业需要。

(三)材料成绩报送。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于2022年5月3日前返校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毕业实习指导手册和毕业实习报告。各学院须于2022年5月29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的录入工作,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于6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专业培养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业实习活动,提高专业实习质量。如遇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应合理调整毕业实习时间和方式,确保毕业实习总时数、质量及效果,并将调整方案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实习动员、实习纪律及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实习前制定详细的实习安全预案,与实习单位、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各学院要加强专业实习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状况,定期检查并向学院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四)各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依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条例》(暂行)规定,对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成绩进行科学评定。毕业实习成绩按“优秀、良+、良、良-、中+、中、及格、不及格”八等级制评定,各学院实习成绩“优秀”等级比例应控制在毕业学生总数的30%以内。

三、联系方式

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由教务处教学实践办公室负责,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实践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办公地址:北综合楼422房间,联系电话:81360002,邮箱:zn@cass.org.cn


附件: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模板)


教务处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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