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劳动节及端午节放假调休和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清明节: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停课,共三天。
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按照星期一的课程安排开展教学工作,上课时间地点不变。
(二)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停课,共五天。
4月2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按照星期二的课程安排开展教学工作;5月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按照星期三的课程安排开展教学工作,上课时间地点不变。
(三)端午节:6月3日至6月5日放假停课,共三天。
二、工作要求
(一)4月2日、4月24日、4月29日、5月5日及5月7日的课程非不可抗力不可以调课停课,不可以随意变更教学方式,请各教学部门严格管理;因2020级和2021级本科生军训安排而受影响的课程,由各教学部门按照“一课一策”原则,制定教学安排工作方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受法定假日影响的课程,由各教学部门会同任课教师通过调整教学进度或补课的方式(线上或者线下均可)完成教学任务,具体的课程调整或补课方案提交教务处及研究生教育管理部备案。如需线下补课,任课教师确定好时间后联系教务处安排具体地点。
请各教学部门及时通知任课老师和学生,按照通知时间安排好课程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内容完整,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特此通知。
教务处
研究生教育管理部(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