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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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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7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评价改革、提升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及水平,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和成果共享、加快构建一流培养体系,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提高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师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建设方向

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项目建设方向主要是学校、学院、专业层面综合性育人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课程思政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习实践育人平台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相对中宏观层次的改革与建设。

二、立项数量和申报安排

本年度学校将择优遴选9项左右,其中3推荐参与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评选,6项左右立项为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示范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各专业、教研室进行申报,并于2022年6月1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本科教学改革示范项目”申请书》《“本科教学改革示范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ucassjwc01@163.com。

三、项目周期和资助

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示范项目”经部门申报及相应评审后由学校统一公布。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项的,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可以适当延长建设周期,但原则上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项目获准立项后,学校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资助经费分年度划拨,经费按照《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号)和学校相关规定使用。

四、项目结项与验收

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和结项成果证明材料。学校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评审验收,评审合格准予结项,并发放结项验收证书。

项目结项成果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在核心期刊发表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一篇或在普通期刊上发表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两篇;

2.获得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省部级以上教学类奖项一项;

3.获得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省部级教学研究课题一项;

4.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与做法获得教育部或国家级新闻媒体的推广报道。

5.不少于3万字的项目建设研究报告。

联系人:王艳艳

韩 杨



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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