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规定,现就2023届本科毕业生科研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认真落实。
1.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基本情况和专业特点,制定适合本专业的科研实践学分认定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可以认定为科研实践学分的具体内容,将方案及时公布给本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并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可参考附件1中的科研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结合本学院的实施方案自行确认申请表的格式和内容。
2. 2023届本科毕业生同学提交参与科研实践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学院组成科研实践学分认定小组具体认定学生科研实践的成绩,成绩按等级制成绩进行评定。
4. 各学院在2023年5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将科研实践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录入完成后并打印成绩登记表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苏老师
电 话:81360432
办公地点:北综合楼432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